2022年安徽经济师报名时间8月5日9:00-8月15日16:00(初中级)

2022-08-30

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0号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驻皖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精神,2022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于6月18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1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一)高级考试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高级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6月18日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 2 6月18日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二)初中级考试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初、中级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11月12日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1月12日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1月13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1月13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二、成绩滚动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1.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唯一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2.应试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应试人员对应唯一的档案号,应试人员可在准考证上查看档案号。4.应试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⑴应试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⑵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合格成绩的滚动期结束;⑶应试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⑷应试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三、报考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初级报考条件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中级报考条件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高级报考条件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四)其他自2020年起,全省知识产权专业(含专利工程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我省专利工程专业不再另行组织职称评审。关于考试,此前获得的专利工程专业初、中、高级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并按上述对应的报考条件报名考试。关于评审,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采取考评结合方式进行,考试通过后,参加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省经济信息化厅负责。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根据规定,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四、报考流程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并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一)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二)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完成注册后,报考高级考试人员于2022年4月8日9:00至4月18日16:00,报考初中级考试人员于2022年8月5日9:00至8月15日16:0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1)已知晓告知事项;(2)已符合报考条件;(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确认环节,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可在常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中任选一地报名参加考试。(三)核查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现场核查。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3.撤回承诺申请的;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相关人员于报名结束前按要求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件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作为辅助。并分别于4月19日前和8月16日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看各市高级考试和初中级考试的现场核查具体安排,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2.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5.高中学历报考中级考试须提供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6.报考高级考试须提供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7.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报考高级考试须提供中级职称证书。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经信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市人社、经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22年4月18日和8月15日前将本地区高级考试和初中级考试现场人工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分别于2022年4月23日和8月20日前完成高级考试和初中级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修改报考信息将自动取消报名信息确认状态,请谨慎操作。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四)网上缴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费按61元每科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考试费按100元每人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缴费。缴费时间为:高级考试:4月19日9:00-4月25日16:00。初、中级考试:8月5日9:00-8月22日16:00。请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是否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四、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广德市、宿松县的笔译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考点参加考试)。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报考高级考试的考生于2022年6月14日16:00后,报考初中级考试的考生于2022年11月8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五、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可以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六、监督管理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主要措施包括:(一)免予核查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原则上可免予现场核查:(1)已经作出承诺的;(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二)社会监督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不实承诺的处理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七、注意事项(一)机考注意事项1.经济考试各科目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2.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3.考生应考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4.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场上配备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5.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6.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7.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二)考试大纲2022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5月底前公布。(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四)疫情防控要求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和当地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地考试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项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55号)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重点强化考点考场管理、人员管控、试卷管理等防疫措施,确保2022年度翻译考试安全顺利进行。(五)其他事项2022年度经济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凡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28日本文转载: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原文链接:http://www.apta.gov.cn/ProfTech_NoticeIndex/ProfTechActivityDetail?aid=1112

2022年山西经济师报名时间7月19日至28日(初中级)

2022-08-30

山西省202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2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2〕5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时间 级别 批次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高级 1 6月18日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主观题) 2 6月18日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主观题) 初中级 1 11月12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客观题)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客观题) 2 11月12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客观题)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客观题) 3 11月13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客观题)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客观题) 4 11月13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客观题)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客观题)经济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见准考证。二、报名时间:(一)高级网上报名:4月12日至21日网上交费:4月12日至22日准考证打印:6月14日至17日成绩查询:8月中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二)初中级网上报名:7月19日至28日网上交费:7月19日至29日准考证打印:11月8日至11日成绩查询:2023年1月中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考试票据发放:考试结束30日后,报考人员可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常见问题”栏目处查看《电子票据领取流程》,按照操作要求领取考试票据。考试证书领取:成绩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可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网上考务系统【证书申领】模块,提交证书邮寄申请。具体内容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考手册》。三、考试组织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试实施工作、资格审核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报名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山西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告知承诺制规定,履行承诺义务,积极主动配合考试机构核查相关事项;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抵制舞弊,维护公平,严格执行报名规定。四、疫情防控1、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做好自己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三要素”要求,且持有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进入考点,详见《报考手册》“问题解答”。2、考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见准考证,以准考证要求为准。联系电话:资格条件咨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电话见附件。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7338331(网报技术咨询)0351-7337861(证书邮寄)0351-7339662(成绩复核)0351-7330067(考试收费、交费发票)附件: 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3月28日本文转载: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原文链接:http://rst.shanxi.gov.cn/rsks/zyjsryzgks/2022/202203/t20220328_5618868.html

2022年广西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8月29日至9月5日

2022-08-30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0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22年10月29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2022年10月30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本次考试考场设置在南宁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二、考试级别、应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报考级别 应试科目 成绩管理 考全科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 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 免一科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 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3个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 免二科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 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2个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 增报专业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 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1个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合格证明三、报考条件凡符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 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已调整。报考条件具体如下:(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1年。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二)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三)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四)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级别为免一科)。(五)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2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六)报考条件相关问题的说明。1.关于“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三条: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该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广西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在广西区内无效,不能凭此报考。2.关于“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3.关于“安全生产业务工作”,是指报考人员全职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报考人员从事的非安全生产业务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取得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4.关于“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5.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和台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四、考试报名告知承诺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知以下要求:(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三)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四)不实承诺的处理。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五、报考流程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只接受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广西区内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一)网上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29日8:00至9月5日17: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下载)。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2.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填选考试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考信息环节。3.确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考信息,进入在线核查环节。4.在线核查。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系统核查通过后进入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环节。5.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供报考人员选择。(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进入缴费环节。签署《告知承诺书》后,报考人员如需“撤回承诺”,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不须签署《告知承诺书》,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6.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包括:(1)学历、学位证明;(2)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证明;(3)身份证件;(4)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5)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评聘证明);(6)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证明(本科毕业证书)。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考试组织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7.网上人工核查。核查时间: 2022年8月29日至9月6日17:00。考试组织机构(所选核查点)工作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全区人事考试机构(核查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核查点名称 (网上人工核查单位)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1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西段669号)C区三楼 0771-5624161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五楼509室 0771-12333-转“区本级” 3 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4楼 0772-2828697 4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内(原桂林高级技工学校) 0773-2815807 5 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 0774-3856118 6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 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五楼501、503室)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7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 防城港市防城区金花茶大道560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三楼考试中心办公室 0770-2834805 8 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410室 0777-5987287 9 贵港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10 崇左市人事考试中心 崇左市友谊大道20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 0771-7828636 11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0772-4271588 12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 0774-5136517 13 玉林市人事考试院 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2室 0775-2675700 0775-2680828 14 百色市人才服务中心 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0776-2866016 0776-2866050 15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河池市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 0778-2303565(二)网上缴费。1.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8月29日8:00至9月7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2.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高级社会工作师等4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0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9元。3.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s://jsfs.yeepay.com/xzjy-nontax-app/invoice?merchantNo=10012099137)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六、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2年10月24日8:00至10月30日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七、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应试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须严格按照最 新的防疫要求(详见广西人事考试网疫情防控专栏【www.gxpta.com.cn/channels/43.html】)参加考试。(二)应试人员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四)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客观题科目,填涂作答使用2B铅笔,因考生本人不规范填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客观题填涂作答使用2B铅笔,因考生本人不规范填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六)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八、成绩发布及考后核查(一)2023年1月上旬,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二)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及相关政务平台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三)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九、证书办理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专栏(www.gxpta.com.cn/channels/35.html)查询。十、考试大纲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网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十一、咨询电话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区本级”。附件:1.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证明2.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3.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4.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2022年8月24日附件1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兹有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满 年,其中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满 年。经查,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特此证明。单位(公章)年  月  日 本文转载自 广西人事考试网 原文地址: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202/6523.html

2022年山东初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7月26日-8月16日

2022-08-30

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级别及专业、科目设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二、考试时间安排高级考试于6月18日举行,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初中级考试于11月12日、13日举行,分两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一)《高级经济实务》科目题型为主观题,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人员除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准考证、铅笔外,无需携带其他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应试人员将除铅笔外的其他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三)应试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四)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四、考试成绩管理(一)高级考试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二)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应试人员更改报考级别的,合格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同级别内更改专业,仅《经济基础知识》合格且在滚动期内的,该科目合格成绩可接续计算。应试人员同级别内更改专业,仅《专业知识和实务》合格且在滚动期内的,该科目合格成绩滚动期结束(此类人员需联系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加考试)。五、报名条件(一)高级考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 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初中级考试1.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应试人员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初级)考试。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有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五)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六、报名安排及考区设置(一)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高级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9∶00—4月21日16∶00;缴费时间:2022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6∶00。初中级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9∶00—8月16日16∶00;缴费时间:2022年8月19日9∶00—8月24日16∶00。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己注册的应试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名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参加考试(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三)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请谨慎选择。(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高级考试截止时间统一定于4月22日16:00,初中级考试截止时间统一定于8月18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实行网上人工核查。高级考试应试人员务必于4月22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初中级考试应试人员务必于8月18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2.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实行网上人工核查。高级考试应试人员务必于4月22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初中级考试应试人员务必于8月18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3.高中毕业报考中级考试及所有报考高级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高级考试应试人员务必于4月22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初中级考试应试人员务必于8月18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4.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五)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解答。(七)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高级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9∶00至6月18日14∶35,初中级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3日16∶15。(八)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七、收费标准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高级考试费每人每科69元,初中级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八、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2022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用书种类及订购方式详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附件: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3月25日附件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一、高级考试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6月18日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 2 6月18日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二、初中级考试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11月12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1月12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1月13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1月13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本文转载: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原文链接: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articles/ch03527/202203/c4c84590-aa4f-4b13-808f-a607745830c8.shtml

河南2022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8月26日9月2日

2022-08-30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10月29日上午 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10月30日上午 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二、考试设置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三、报名及免试条件凡符合《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2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业界定表”,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增报专业、免一科、免二科)考试条件:1.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2.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3.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四、报名办法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至9月2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信息确认并下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二)报名程序1.报名照片预处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2.网上注册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3.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报考信息核对无误后,请点击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在网上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考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三)资格核查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省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1.网上在线核查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3.考后核查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省、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审查。(四)缴费时间及办法1.缴费时间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2日9:00至9月6日17:00。考生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2.缴费办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7〕1862号)规定,参加客观题科目考试每人每科收取60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科目考试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以上两项考试费已含报名费用。网上缴费时需提交考生个人邮箱信息,缴费成功后电子票据发送至邮箱,考生收取票据如遇问题请拨打电话0371-61612532。(五)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0月24日9:00至10月30日17: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六、考试大纲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网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七、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一)监督监管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由资格核查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二)虚假承诺处理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八、资格证书办理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下载本人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证明)。纸质证书(证明)下发后,由资格核查部门统筹安排发放事宜。九、注意事项(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二)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三个科目试卷采用“变换卷”技术。(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六)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公示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附件1.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docx附件2.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docx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8月25日 本文转载自河南人事考试网  原文地址:http://www.hnrsks.com/sitesources/hnsrskszx/page_pc/ksxxnew/articledc207749daa045419cf77876f8dac28d.html

广东2022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8月26日-9月5日

2022-08-30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月29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客观题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客观题 10月30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客观题 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7个专业) 主客观题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二)考试地点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在报名选择的地市参加考试。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报考条件按照《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一)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1.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2.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3.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三)工作年限要求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六)新旧报考条件的过渡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2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详见附件3),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为做好考试报名相关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了《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附件4)。(七)港澳台居民报考三、报考事项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9月5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9月6日17:00。(一)注册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二)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市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四)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主客观题科目按每人64元收取。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五)准考证打印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9:00-10月28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四、考试有关事项(一)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网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公布。(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三)“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1月上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2.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3.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二)合格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七、监督监管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无效。(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八、证书发放和查询(一)纸质证书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二)电子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注意事项(一)考前请按照考试所在城市最 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参考准备。1.各地具体疫情防控政策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各地防控政策”栏目查询。2.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栏目查询。(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5)。用户名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23.56.228.71:82/)在线申办。附件:1.关于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排的说明2.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3.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4.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5.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附件1关于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排的说明一、报考条件(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自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原7年);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原5年)。(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规定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其中,可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附件4)进行相关专业查验。二、合格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三、电子证书查询下载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附件2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 学历(学位)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1 中专学历 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 2 大学专科学历 农业类、林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铁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工业类、药品制造类、粮食工业类、粮食储检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物流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指挥类、司法技术类。 序号 学历(学位)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3 大学本科学历 工学门类的所有专业类;公安学类、化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 4 第二学士学位 5 硕士学位 工学门类的所有学科;工程硕士、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对应调整后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 种专业学位类别;管理学门类中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6 博士学位注:中专泛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附件3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序号 专业类别 执业行业 1 煤矿安全 煤炭行业 2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3 化工安全 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储存) 4 金属冶炼安全 冶金、有色冶炼行业 5 建筑施工安全 建设工程各行业 6 道路运输安全 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 7 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燃气、电力等其他行业附件4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发布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适用范围,报名免一科的人员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四年制本科安全工程专业毕业。安全工程专业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查验方法如下:(一)查验时,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www.ceeaa.org.cn/gcjyzyrzxh/gcjyzyrzjlcx/index.html。(二)报名人员本科毕业时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须与认证查询结果保持完全一致,且毕业时间须在相应的认证有效期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内。(三)认证查询结果中,有效期截止时间标注“有条件”的,其有效期截止时间可按当前年度有效进行界定。附件5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报名点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广州 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020-12345 深圳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0755-88100099 珠海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0756-2288109 汕头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东厦路60号二楼208 0754-88329783 韶关 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大道北22号4号楼五楼503考试服务部 0751-8602028 河源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大道北177号 0762-3687298 梅州 梅州市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部 梅州市梅塘东路85号梅州市技师学院办公楼三楼 0753-2308330 惠州 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技工学校高技能楼3楼 0660-3393252 东莞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六楼 0769-22203889 中山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 0760-89817185 江门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二楼B206室 0750-3873700 佛山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二、三楼 0757-83874123 0757-83874124 阳江 阳江市人事考试中心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6楼 0662-2235616 0662-3165253 湛江 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0759-3119313 茂名 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0668-3916623 肇庆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0758-2271231 清远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层 0763-3386285 潮州 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 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揭阳移动斜对面(原劳动保障大楼三楼) 0663-8233640 云浮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0766-8818280 本文转载自 广东人事考试网 原文地址: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4000872.html

2022年浙江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3月7日至16日

2022-08-30

关于做好我省 2022 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 力社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 办法>的通知》(浙建〔2019〕5 号)精神,现将我省 2022 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考试定于 4 月 17 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上午:9:00-12 :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下午:2:00-4: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和“安装工程”4 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考点设在省直和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 为准。二、报考条件(一)凡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 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 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级别为“考全科”)。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 年;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 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 业务工作满 3 年;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 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 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1 年;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 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 年;5、具有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 作年限在本条第 1 项至第 4 项规定的学历学位基础上相应增加 1 年。(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时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 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报名级别为“免一科”)。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2016 年 3 月 1 日前取得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资格证书)。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的;3.具有经济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 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截止当前最 新的专业评估院校名 单请查看《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 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 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1〕 第 2 号)。(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科目(报名级别为“相应专业”)。(四)已通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其中一门的,报 考级别为“考全科”,非“免考一门”。(五)报考条件中涉及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 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时间前 后可以累加(实习期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571-88055503、88055530(建筑与安装专业)、0571-83789623(交通运输专业)、0571-87098721(水利专业)。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参加 2 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 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对于免考基础科目 的,必须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或相应专业 (增项)成绩合格证明。四、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一)报考流程报考条件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 于 3 月 7 日至 16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在报名系统中做出真实性承诺后,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程序。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 号和手机号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报考专业、级别、科目、 考区和报名点等),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及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2.报考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3.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 4 月 12 日至 16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 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 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省直、 设区市及义乌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登记处理。注意“准考证”不 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二)报考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 真实性,重点注意以下事项。1.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传错照片、 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 信息(如专业、级别、考区、报名点)等,务必经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如属报名人员传错、 填错或选错以上信息,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 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成绩及合格证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网上交费前可自行 修改,网上交费后则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2.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 住地报考(即:网上所选“考区”“报名点”必须是在我省的工 作地或居住地)。否则,若影响参加考试或成绩及合格证明使用 的,后果由考生自负(长三角地区另有规定的除外)。3.在成绩有效期内,如有公共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 知识》合格成绩的,可以改报考专业。成绩有效期内如有专业科 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合格成绩的,不得改报专业。4.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使用支付宝直接完成网上考 试费交费。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考 生交费,以免错交费或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 预订后或因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五、考试费收费依据和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 考试费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每人每科 55 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每人每科 75 元。考生 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 时所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 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六、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 编写,人力社保部审定的 2019 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 资格考试大纲》,分别可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 ( http://www.ceca.org.cn) 、 交 通 运 输 部 职 业 资 格 中 心 网 站( http://www.jtzyzg.org.cn) 、 水 利 水 电 规 划 设 计 总 院 网 站 (http://www.giwp.org.cn)免费下载。基础理论使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 础知识》(2021 年版),专业实务分别使用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 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 2019 版)、《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 程 2022 版),交通运输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及各专业其他参考 资料明细详见附件 1。七、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别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开卷考试(推荐资料见附件 1),客观题部分用 2B 铅笔在答 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闭卷考试,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和存储功能)、削笔刀、钟表(无声、无 收发和拍摄存储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人为标记的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 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 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先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区域内用规定的笔具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答错位置和损坏的答题卡不得更换。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考后将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 0 分处理,若查明为抄袭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还将按违纪处理。请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考场内实施全程监控。八、成绩公布和成绩合格证明制发考试成绩经省考试主管部门核准,以及省人力社保厅下达合 格人员文件,并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zwfw.gov.cn)上公布,相关考生可从“便民服务” —“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下 载打印”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和下载打印本人的“成绩合格证明”。 成绩合格人员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向省行业主管部门申请 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领取《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证书》。 具体申请注册事项按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九、有关要求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 2)。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规模大、考点多、涉及面广,各市人事 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 经信(无线电管理)、网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 安全管理。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 社部第 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主 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届时,如受疫情影响,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 求,落实防控措施,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 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附件:1.实务科目开卷考试参考书目及资料2.考试工作计划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2022 年 2 月 24 日抄送: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省水利建设行业协会,各市建委(建设局) 、义乌市建设局。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2022 年 2 月 24 日印发附件 1二级造价工程师实务科目开卷考试 推荐参考书目及资料一、土木建筑和安装专业1.《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2019 版)2.《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4.《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5.《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 版)6.《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 版)7.《定额交底资料》(2018 版)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9.《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10.《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 版)》浙江省补充规定12.《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勘误》(2019 版)1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勘误》14.《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勘误》15.《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 版)综合解释》(浙建站定〔2019〕 77 号)16.《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 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 (浙建站计〔2020〕11 号)17.《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 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 充》(二)(浙建站计〔2021〕4 号)18.《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 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 号)19.《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指导意见的 通知》(浙建站定〔2020〕5 号)20.《关于调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计取标准的通知》(浙建站定〔2020〕8 号)二、交通运输专业(一)教材(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编写)1.《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与计量》公路篇(2021 年版)2.《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公路篇(2021 年版)3.《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与计量》水运篇(2019 年版)4.《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运篇(2019 年版)5.《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修订内容汇编》水运 篇(2019 年版)(二)定额标准(由交通运输部发布)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3.《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含上下册)4.《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3831—2018)(含上下册)5.《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2018)6.《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7.《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116—2019)(本次考 试不涉及沿海港口及疏浚工程)8.《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275-1—2019)(含上下册)9.《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275-2—2019)10.《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JTS/T277—2019) 以上书籍均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网上购书 www.jtbook.com.cn)三、水利专业(一)定额标准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 年)2.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 年)(上下册)3.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21 年)4.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 年)5.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21 年)6.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7.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二)教材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 2022 版)(由浙江省水利水电 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编写)备注:以上是推荐给考生开卷考试使用的参考书目和资料,考生认为有需要的还可另带参考书和资料(包括复印和手抄资料),但仅供自用,不得互借。涉嫌作弊的资料,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附件 22022 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工作安 排 2月24日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3月7日至16日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网上交费 3月31日前 各市按规定格式与方式上报试卷预订单 4月7日前 各市按规定格式与方式上报考场数据 4月7日前 各市上报考点分布、指挥班子和值班人员名单等信息 4月12日至16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 4月14日前 试卷送到各市 4月17日 考试 4月18日 各市将试卷送回省人事考试院 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 文件后 1.制作合格成绩证明(电子版) 2.相关考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 考试成绩和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本文转载:浙江人事考试网 原文链接:http://www.zjks.com/file/2022/02/2022022401.pdf

青海2022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8月26日-9月5日

2022-08-30

关于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要求,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29、3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期 时间 科目 10月29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0月30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二、报名安排和流程 报考考试名称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发布报名公告 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26日 2.网上提交信息 2022年8月26日9时-2022年9月5日18时 3.网上资格审核 2022年8月26日9时-2022年9月6日18时(仅正常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4.网上缴费 2022年8月26日9时-2022年9月7日24时 (缴费成功后不可修改信息) 5.准考证打印 2022年10月25日9时-2022年10月28日24时 6.考试 2022年10月29、30日 7.成绩发布 2023年1月上旬(仅为预计时间) 8.资格复核 成绩发布后30日内(仅为预计时间) 9.领取证书 全部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后60日内(仅为预计时间)三、报考条件《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第七条: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见附件列表)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四、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无论是否选择告知承诺制,我们都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核查。我们鼓励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报名,对于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接受全程监管。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样本见附件2)。对所有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核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一)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二)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四)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五、考务流程网上报名(注册→填写报考信息→信息确认→资格审查→网上缴费→报名成功)(一)注册: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网上注册需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由“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下载地址请点此链接),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注册信息最长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请各位考生提前在报名系统中注册,老考生也需提前登录完善学历学位信息。(二)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报名信息(特别是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重要字段)。报考人员自愿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仅有一次撤回承诺的机会,撤回承诺后将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将直接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根据人社部考试中心相关文件要求,为减轻应试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请各位考生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严格遵守属地化原则,根据本人实际填写“现工作地”及“现居住地”字段。本次考试设置“省外考生考区”、“西宁市城东考区”、“西宁市城西考区”、“西宁市城北考区”、“西宁市城中考区”、“海东市考区”、“海北州考区”、“海南州考区”、“海西州考区”多个考区,考生在报名时须根据考前14天实际居住地选择相应考区,如考前14天省外来(返)青的考生选择“省外考生考区”,考前14天居住地在海东市的考生选择“海东市考区”。原则上居住地在黄南州的考生选择“海东市考区”,果洛州、玉树州的考生选择“海南州考区”。(三)信息确认:报考人员在保存报名信息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后,一定要进行信息确认步骤,否则不会进入资格审查项。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已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的可直接缴费。(已经作出承诺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可免于核查。)系统没有自动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将进行网上上传证明材料步骤:人员范围及上传材料:1.不适用/不使用/撤回承诺的: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年限的证明2.不能自动核查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3.核查不通过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或使用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报考条件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5.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职称证书6.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本科毕业证书关于上传材料的说明:上传证明材料时请仔细确认材料是否正确,显示是否清晰,以免影响报名结果。(五)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须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请考生务必在缴费前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没有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考生视为报名失败。(六)报名成功:在缴费时间截止前缴费成功的视为报名成功。六、资格复核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成绩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待成绩公布后,我中心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单位将对本年度成绩合格且可以领取证书人员进行考后报名资格的复核工作,请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进行复核,逾期将影响证书发放。七、监督监管人事考试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人事考试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八、其他事项(一)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网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二)本次考试设置“省外考生考区”、“西宁市城东考区”、“西宁市城西考区”、“西宁市城北考区”、“西宁市城中考区”、“海东市考区”、“海北州考区”、“海南州考区”、“海西州考区”多个考区,考生在报名时须根据考前14天实际居住地选择相应考区,如考前14天省外来(返)青的考生选择“省外考生考区”,考前14天居住地在海东市的考生选择“海东市考区”。原则上居住地在黄南州的考生选择“海东市考区”,果洛州、玉树州的考生选择“海南州考区”。(三)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2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业界定表”,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四)考生须携带纸质版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七)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八)考生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安排,关注考前发布的“温馨提示”公告,考试时携带相关疫情防控材料,自备一次性口罩,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消毒工作及身份核验等程序。九、咨询电话资格审核电话(省应急管理厅信息中心):0971-6310468/ 6301900(正常上班时间接听)技术支持(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89(正常上班时间接听)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8月23日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式样) 本文转载自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原文地址: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2e520cf875d07785c3927f4bea6c046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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